根据《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评选南宁市参加第12、13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最佳组织奖先进展团的通知》(南农委发〔2017〕240号)精神,由我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选,根据评选结果,拟认定横县、宾阳县、上林县、隆安县、武鸣区、邕宁区等6个县(区)展团入选第12、13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最佳组织奖先进展团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。在此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于2018年1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反映(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;邮寄的以邮戳为准)。
地址:南宁市嘉宾路1号10518室,邮政编码:530028。
联系电话(兼传真):0771-5582283
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。
|